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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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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脑科医院电脑外设及耗材供应商遴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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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内容 :电脑外设终端及耗材供应商遴选

二、制品种类、规格、价格:报名现场领取

三、投标要求: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投标人不是法人的需提供投标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需现场提供营业执照或销售该类制品的供应商授权书。

 4、在合同期内,供应商须保证价格的稳定性,不得无故对产品进行提价,如因市场原因导致连续三个月价格波动较大,需要调整,供应商应书面向医院进行报告。经医院领导批准后,由医院派出询价小组,对涨幅较大的商品单价进行询价并确认单价,报请医院领导审批后方可调价。

 5、投标方必须具备应急响应供货能力,根据工作需要,如出现突发应急事件需紧急供货的,需在1小时之内将货送到医院。

6、投标人需具有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供应商资质。

7、投标完成后中标人立即缴纳履约保证金10000元,合同到期后归还。

8、电脑及打印机外设终端、耗材均按厂家三包法质保。

9、中标人须承担院内电脑、打印机及网络等维保任务,接到通知30分钟内免费上门处理电脑、打印机、网络、监控等故障(更换配件费用除外)。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方式:

 1、院内比价(参照竞争性谈判),根据院方提供的项目清单和价格进行降幅报价,投标方需根据院方提供的价格核算出整体下降金额的百分比,降幅比例最大的为中标单位。

 2、如在今后的供货过程中有列表之外的产品,院方可进行市场比价供货。

 3、投标方在进行报名投标的时候可前来医院查看样品,中标人合同期所提供的货物必须与院方提供的质量、规格一致。

4、如中标人弃标,可顺延至报价降幅排名后一位供应商,以此类推。

五、报价及投标文件说明:

1、报价(采取三轮报价,所报的降幅百分比应包含所有费用,包括税费、运输费等)。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含法人及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无犯罪记录承诺函。

5、投标应答表(按第三点投标要求)。

6、证明投标人三年内类似业绩和荣誉的有关材料复印件。

7、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8、投标文件需按要求装订成册(胶装)。

9、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 (格式见附件一)

10、供应商资格声明原件(格式见附件二);

六、制品及服务质量要求:

  1、医院提供样品的制品,质量、规格必须与样品一致;没有样品的不得低于医院现使用制品质量。

 2、所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产品检测相关标准,属于正规厂家生产的制品。

 3、所提供的产品需根据数量及种类进行打包装袋,并在包装上注明数量和种类名称,按要求运送至医院指定地点。

 4、所提供的所有产品不得出现包装不完整、生产日期缺失等问题,除酌情扣除履约金外,因类似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制品提供方承担。医院可单方面终止合同。

 5、提供的制品需经使用后确无质量问题再按季度进行结算支付。

 6、供货期限年。

七、投标人报名、资格预审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8月27日  17:00
投标联系人:田先生        电话:13319650589

八、评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5年8月28日  9:00

地点:怀化市脑科医院   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怀化市脑科医院

2025年8月25日  

附件一

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本项目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本公司企业规模为

大型口  中型口  小型□  微型□。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机构代码:            注册登记机构:             日期:         有效期:    

注册资本:            地 址:                                              

经济行业:            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      、身份证号、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       、身份证号、手机号:                             


附件二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采购人)

按照                         (项目名称)公告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责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二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承诺函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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